□ 周慧虹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网购。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一般会参考网络店铺的信用等级和其他用户对其的评价,那些“星级”高、好评多的商家无疑会聚集更高人气。许多商家通过提供更优质产品、改进服务等来提升自身信用等级,但也有商家与有这方面“门路”者一拍即合,把信用评价做成了买卖,以此虚构“好评成绩单”。“炒信”行为就此横空出世。
“炒信”说白了就是利用网络虚假交易炒作信用。“炒信”买家每天只要动动鼠标,便能让相关电商在短时间内提高信用等级,而电商则据此付给“炒信”买家一定比例的佣金。据媒体调查,面对不小的市场需求,“炒信”已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特点,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独立的行规、准则,产业链规模越来越大。
“炒信”让参与其中者均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好处,但谁又能说,它不是附着于电子商务肌体上的一颗毒瘤?
电子商务体系以诚信为基础。借助于网络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所涉及的买卖双方天各一方,他们彼此不曾照面,所售商品在被快递至买家手里之前,也只是化身为屏幕上的图片与介绍文字,促成买卖顺利进行的,很大程度上靠的是“游戏规则”支撑下的信誉与相互信赖。如果,商家信誉与其所展示出的信用等级相一致,消费者在网购时就更放心和舒心;如若商家以欺诈方式美化自身信用等级,背地里却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是服务态度差,那么“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连带着会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于网购环境感到不满。
对于“炒信”行为,现有法律法规似乎并未明确提及,这就给依法查处增添了难度。对于这一法规内容上的空白,有必要尽快补上。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该努力探索以失信惩戒手段来规治“炒信”,使参与其中者有所畏惧,使网络消费环境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