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义洲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就加快价格改革进行专题部署,提出“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举措。这表明,短期内,价格改革还将会有重大的措施出台。
过去一年多来,我国在价格改革上确有不少进展,一些长期被扭曲的价格关系开始逐步得到调整。但客观看,与市场决定价格形成的目标相比,不少领域、不少环节上的价格改革还亟待理顺。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价格改革不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关键问题就等于没抓住!这是一项啃硬骨头的改革,是一场攻坚战。”
从我国转型改革的实践看,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实现价格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关键在勇于放权。
十多年来,价格改革难有突破,除了一些利益群体的阻挠,还有就是一些部门对价格管制权力的迷恋。李克强总理对此形象地描述说,“这些措施涉及很多部门,都是‘割肉’的事。”阻碍价格改革的一个最为“正当”的理由往往就是,担心在某些情况下价格大起大落。其实,这种担心并不必要。一是,在有些已经完全市场化而仍然由政府定价的领域,价格管制被证明是无效的。另外,就是在石油等能源领域,国际上也都是由市场决定价格,而不是由政府部门决定价格,事实也证明,这些国家也没有引发混乱。
无论上述哪种情况,价格改革的核心还是需要简政放权,让市场决定价格,并创造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
价格改革的实质是政府改革。所以,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并提出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破除垄断等目标。另外,价格改革在实践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来自民间的阻力,但其根源不在价格本身,而在于相关的配套政策。
这次国务院会议提出,“要充分考虑竞争条件和对市场、社会的影响,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抓住了价格改革的掣肘。
让市场决定价格无死角,形成市场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这是完善的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在这个改革进程中,政府有勇于放权的决心,有对经济社会形势的把握,有配套改革的同步推进,实现价格改革的突破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