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涛) 期待已久的广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办法终于出台,近日召开的广州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决定按照地方与中央1:1的标准进行补贴,消费者购买小轿车最高可获12万元补贴。
据悉,广州市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在试点期间(2013-2015年)需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
广州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周青峰告诉记者,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有明确而详细界定,主要包括纯电动、燃料电池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业界预测,随着购置税优惠和补贴政策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销售在近两年将出现“井喷”。
据悉,购置补贴从方便购买人的角度,同时与中央的政策衔接一致。对生产企业在广州市注册的,购置补贴直接拨付给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外地注册的,但在广州市有注册经销企业的,购置补贴拨付给车辆生产企业授权并在广州市注册的经销企业;生产企业在外地注册,且在广州市无注册经销企业的,购置补贴拨付给车辆购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