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俊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媒体吹风会,介绍营改增最新进展情况。
据统计,2016年5月至11月,四大新纳入试点行业累计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1月至11月营改增减税4234亿元。考虑到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二手房减税因素,1月至11月营改增带来的整体减税已达到4699亿元,全年减税5000亿元的目标将能实现。
企业税负明显下降
“营改增减税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来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
据悉,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四大新增试点行业的新办户数逐月稳步增加,截至11月30日,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共计1069万户,比5月初的1011万户增加了58万户。
据统计,5月至11月,四大行业累计实现增值税应纳税额6409亿元,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减税1105亿元,税负下降14.7%。其中,建筑业减税65亿元,税负下降3.75%;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金融业减税367亿元,税负下降14.72%;生活服务业减税562亿元,税负下降29.85%。
三大效应充分显现
“作为今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运行平稳,并且呈现渐行渐好的态势,国内外反映都是好的,改革的效应应当说比我们的预期还要好一些。”王军表示,营改增的效应体现为直接效应、外溢效应和长远效应。
直接效应,也就是减税降负,助企业增效,添市场活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预计2016年全年减税约5000亿元,其中由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原增值税行业和已试点行业减税规模已超过新增试点行业减税规模。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增加有效供给。”国务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兼办公室主任、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
营改增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社会效应,被称为“外溢效应”。营改增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协作,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企业主业剥离出来后,更加专注于提供某类型服务,成为效率更高、专业更强的创新主体,催生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完善政策优化服务
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17年工作时指出,降成本方面,要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
“2017年营改增的减税规模会进一步扩大。”王军表示,这主要是由以下3个客观因素决定的:2017年有4个月的四大行业减税的翘尾因素;按照营改增政策规定,纳税人2016年购入的不动产当年可以抵扣60%,剩余的40%将在2017年同2017年购入的不动产60%可抵扣的部分一起进行抵扣,所以减税规模会更大一些;随着政策和征管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企业对税制适应性的不断增强、内部管理的不断改进,抵扣的数额也会明显增大。税务系统将深入做好全面、系统、深入、透彻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