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如果走进一家餐馆,消费者会发现服务员的工作服上都印上了带有二维码卡牌,南京一些餐馆已经开始兴起了以扫二维码方式进行“打赏”。对服务员满意就扫一扫,金额多为3至5元。业内人士分析,“打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催化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增加其收入,但并非所有餐企都适用。
打赏已成为当今互联网上,游戏玩家间、原创作者和读者间、网络主播与粉丝间时髦的互动方式。这种非强制性的付费模式,现在被不少餐厅“拿来”,用于增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并将打赏与否、打赏多寡作为衡量服务员服务质量的依据,此举确实可以显著提高服务员的工作热情和服务质量。不过,这种管理方法,也容易导致服务员因利益驱动,将顾客自愿“打赏”变成服务员主动索要赏钱,可能会损害消费者权益,餐饮业需要谨慎推行打赏机制。
事实也是如此,据报道,在消费者快要埋单时,一些餐厅的服务员总是盯着消费者扫了码、打了赏才愿意挪步,这就具有强迫消费者支付赏金的性质。看到服务员满面笑容地站在面前,言辞恳切地提出一个相当于点赞的要求,有多少消费者能忍心拒绝?据说一些餐厅的服务员每月能获得一两千元到数千元不等的赏钱,斩获如此之丰,或许会诱使他们为打赏而提供优质服务。对于没打赏者,下次前来消费就提供差别化服务。
据说有的餐厅引入打赏机制,除激励服务员提供优质服务外,目的还在于减轻餐厅的人力成本。现在,各类企业的人力成本都在飙升,低工资已很难招到合适的员工。而餐饮行业竞争激烈,利润越来越低,涨工资就意味着提高人力成本。而打赏制,不仅没有增加餐厅成本,反能提高服务质量,又提高了员工的待遇,可谓两全其美,即使有服务员主动索要赏钱,也不会干预。然而消费者的权益被置于何处。
餐饮业需要谨慎推行打赏机制,不只是因为它会催生强制打赏、过度服务、畸形服务以及不打赏就不好好服务的现象,正如一些专家所说,顾客用餐支付了餐费,餐费已包含菜品、服务员的服务和餐馆的必要开销等费用,而餐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本是应尽义务,消费者不需另行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