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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首次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追责

2016-09-11 22:06:22    作者:本报记者 刘福
核心摘要:国企投资决策有了“硬”约束。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在国企发展历程中第一次提出“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二字最为引人注目。这意味着,国企负责人无论是否离开企业,都要对所做的重大投资决策承担责任。终身追责“追”什么?对国企投资决策将产生哪些影响?记者进行了采访。

国企投资决策有了“硬”约束。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在国企发展历程中第一次提出“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终身”二字最为引人注目。这意味着,国企负责人无论是否离开企业,都要对所做的重大投资决策承担责任。终身追责“追”什么?对国企投资决策将产生哪些影响?记者进行了采访。

终身追责“追”的是什么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明确了9个方面54种需要追责的情形。9个方面包括:集团管控、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转让产权及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并购、改组改制、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国企高管因违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有可能面临终身不得担任高管的追责,还有可能被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

54种情形,过去一段时间或多或少在不同国企出现过,带来不小的损失。此次纳入追责范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严禁“项目概算未经严格审查,严重偏离实际;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建设内容”“项目管理混乱,致使建设严重拖期、成本明显高于同类项目”等等。国家审计署曾审计出这样的事件,一家造船集团所属公司接受订单后,由于缺乏充分论证,导致船舶建造计划严重拖期,36艘船出现亏损金额共计10.18亿元。

给国资加“保险锁”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去年底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开出了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及追责制度的药方。此次明确建立投资决策的终身追责制度,更是把约束的目标直接对准了投资决策者这一责任主体,给国有资产又加上一道“保险锁”。

“终身追责制有望解决国企投资决策短期化的问题,是顺应时势、防止国资流失的必然之举。”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他说,提起国有资产流失,人们往往会想到利益输送、中饱私囊、侵吞挥霍等行为,这是一种显性的流失,容易识别判断。还要看到,投资决策不当带来的亏损也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同样应当引起注意并严加防范。

强调“终身追责”,也提醒国企要着眼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央企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3年为一个考核期。企业在运行中,必然会考虑考核周期的业绩表现。有时,短期内投资收益抢眼,长期却成了亏损黑洞,最后“高管犯错、国家买单;前任犯错、后任收拾”。终身追责制度将在这方面发挥强有力的约束作用。

共同作用推动国企持续发展

国有资产要防止流失,更要保值增值,最终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的目标。李锦认为,终身追责制度重点要追的是违规行为,不是限制企业正常的经营投资行为,在划定的红线之外,企业仍有充分的施展空间。54个“雷区”,多数在此前的政策法规中也曾得到体现,只是比较分散,追责的力度没有现在这么大。如果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必过于紧张。

目前,国家已相继制定出台了10多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还有多个正在履行相关程序。这些专项改革方案将共同发挥作用,统筹推进国企改革。有的改革方案重在强化约束,为国企立规矩。比如去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和此次发布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加强了必要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增强国企活力、强化激励机制的改革专项方案。

激励和约束是企业健康成长、持续发展的基石。新一轮国企改革,是要让国企既能在激励中奋发前行,又在约束下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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