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京津冀132家医疗机构将对首批27项临床检验结果实施互认。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情况下,三地患者执其中任一医疗机构相应检验结果,到参与互认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就诊时,都无需再进行重复检查。这标志着京津冀地区在促进医疗协同发展、提高三地医疗同质化水平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据悉,根据试点情况,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逐步扩大互认项目和互认医疗机构范围,为京津冀地区患者就医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