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6年中秋和国庆“两节”即将来临。要求各地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力度,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当地节日食品消费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月饼等节令食品生产者、大型商超、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另外,各地还需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和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或不可溯源的食品和原料。《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强化食品生产过程和监管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