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新规严查哄抬房价,规定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自行或委托方式,通过电商平台收取购房定金,并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查和处罚。新规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电商平台、机构,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理财产品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购房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房管部门将对价格异常以及买受人投诉集中的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如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将责令限期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并可通过曝光、暂停商品房网上签约、暂缓预售许可等手段加大惩处和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