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下简称为《通则》),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则》与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比主要有“两通一简”三大变化,一是实现《通则》的通用性。食品、食品添加剂通用一个《通则》,对同一企业生产不同类别食品,统一审查基本要求。二是实现许可与监管的联通。加强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的衔接,体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将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由企业在取得许可证后一个月内完成,三个月内监督检查,不仅缩短企业办证时限,而且使许可和监管活动紧密联通。三是简化了许可审查条件、要求和内容。第一简化了延续、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审查要求;第二简化了对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的要求;第三简化了对外设仓库的核查要求;第四简化了许可文书。
食药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药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通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