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从今年9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一类企业出口退税可获得优先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悉,新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通过纳税信用级别、税收遵从、净资产等一条条“硬杠杠”,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
据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介绍,新办法还明确,将纳税信用为C级或尚未评定纳税信用级别等五种类型的企业评定为三类;将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列入国家联合惩戒的失信企业、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等九种类型的企业评定为四类,发挥分类管理督促先进、鞭挞后进的作用。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一个月内完成。
据悉,对于符合条件的一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经审核,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认为,新办法体现了对出口企业的管理类别并不是恒定不变的,被评为一类企业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守法诚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