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采取遴选方式,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遴选范围确定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办的,能够提供慈善募捐信息发布服务的信息平台。首批拟指定10家左右。
根据《通知》,信息平台的运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电信管理机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在互联网行业、公益慈善领域具有影响力和公信力。具有独立的慈善信息综合展示、查询页面和单项募捐页面,具备项目进展反馈、留言评价和在线投诉等功能,能够满足多终端显示要求。
信息平台还建有专门针对互联网公开募捐的数据安全和备份管理机制,配备专业管理和技术团队,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建有及时畅通的客服渠道,能够面向慈善组织开展双向沟通服务。平台运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慈善组织募捐信息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通知》明确,首批指定的信息平台应在全国互联网行业、公益慈善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影响力,运营主体在“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