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日前表示,完成了对《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下文简称《指引》)的修订,就上市公司票房披露、明星证券化等问题的信息披露做了新的要求。业内分析称,深交所加强信披监管,有利于遏制影视概念股炒作。
深交所称,国内高额票房作品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与制片人、导演、演员在业务、股权等方面的合作方式不断创新,明星证券化成为市场热点。“明星证券化”在资本市场的操作是,明星作为股东设立公司,上市公司再高溢价收购,双方签订业绩对赌协议。
深交所称,上市公司与演职人员的合作及业绩对赌事项对上市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也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事项。在深交所征求3500名投资者意见的统计中,76%的投资者会关注公司与知名演职人员之间的合作事项。
对于当前火热的“明星证券化”现象,深交所修订后的《指引》要求公司除披露估值基础、业绩承诺等情况外,还需对演职人员入股时的出资作价依据进行说明,与其他投资者的入股价格进行对比,并说明演职人员是否有具体的合作安排。
业内人士称,《指引》条例的修订,有利于遏制影视类概念炒作,刺破高估值、高市盈率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