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要求严查网络传销
2016-07-11 09:34:06 作者:记者 姜剑锋核心摘要: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明确其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对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明确其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群众举报、公开网络信息浏览发掘、相关部门线索移交等途径,认真梳理筛查网络传销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和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深挖扩线,追根溯源,确定重点打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