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众所周知,在住房问题上,我国已经形成的基本格局是,供应市场发展迅速、住房数量基本满足,租赁市场严重滞后、供应严重短缺。当下房价过快上 涨,已经让多数居民无力消费。而住房租赁市场则严重滞后,租赁价格也偏离了居民的实际消费能力,导致购房与租房的“双缺陷”、“双不足”、“双短腿”。事实上,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依靠购房满足所有居民的住房需要。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人口数量较多的国家,更没有这方面的条件。
居民住房必须有良好的租赁条件、有较为完善的租赁市场,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住房需要,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的住房矛盾,减少住房问题对政府的压力。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虽然几千年形成的自有住房传统,让绝大多数居民都把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作为人生的一大目标,但是,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大背景下,这样的目标显然已经离多数家庭、多数人越来越远。
毫无疑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政府和广大居民,以及开发企业、各类社会投资者来说,都是一次观念和思维的挑战,也是一次发展机遇。因为,没有观念和思维的转变,住房租赁市场就很难发展,更难引起重视。特别是政府,切不要再把房地产作为政府的支柱产业。
要想使住房租赁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稳定社会环境中的作用,必须在放宽政策的同时,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尤其是住房租赁的价格、行为、安全、健康等都必须保障。
总体来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也符合住房制度改革要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须采取一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