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十大队在近期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了几起这样的违法案件,并对其进行了曝光。一是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晋J0258*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青兰高速1008KM处实施了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二是霍某驾驶车的牌号为冀AKL18*的重型半管牵引车,在青兰高速973KM处实施前窗放置妨碍驾驶员视线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以50元罚款。
三是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晋LXG55*的轿车,在青兰高速973KM处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为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
四是王某驾驶车牌号为鲁P3788*的重型半管牵引车,在青兰高速973KM处实施前窗放置妨碍驾驶员视线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罚以50元罚款。
五是王某驾驶车牌号为鲁P3788*的重型半管牵引车,在青兰高速973KM处实施挂车机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