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其中新增危险废物117种。
据悉,此次修订除调整危险废物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16种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清单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豁免条件时,可按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环保部介绍,2008年修订的名录已不能满足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新名录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