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对历年积累的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信息及时导入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对收到的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妥善保管并将信息录入全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系统。这是记者从公安部近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1月起,公安部部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工作,7月1日起,“三项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将进入第二阶段。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实施,确保如期启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受理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按照部署,各地公安机关要扎实推进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信息核查服务,依托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主动采集、录入挂失申报信息。对于系统上线前先行受理的挂失申报信息,尽快录入系统。对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并录入不诚信人员黑名单。挂失申报信息通过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统一汇集后,尽快同步给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和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