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食品安全,需加快建设标准体系,推出最严格的标准;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实现最严格的监管;震慑潜在违法行为,坚守最严厉的处罚;强调各级政府责任,展开最严肃的问责。
吃、穿、住、行,在人的基本需求中,“吃”总是排在第一位。解决温饱之后,食品安全问题就成为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首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但距离“四个最严”的要求仍有差距,补足短板格外重要。
加快建设标准体系,推出了最严格的标准。没有标准先行,规范治理便无从谈起。目前,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既有标准的清理整合,力图解决长期以来食品标准之间的交叉、重复、矛盾等历史遗留问题。但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仍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其科学性和合理性都有待提高。
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实现了最严格的监管。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商家自律与政府监管缺一不可。然而,诚信市场的培育不是朝夕之间可以完成,要想实现最严格的监管,必须有最强大的监管力量作保障。但是,一些设立在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监管执法条件较差,经费缺乏、设备不足、难以吸引专业人才,无论是监管执法的硬件还是软件都很薄弱,还有一些基层出现了懒政现象。此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体制机制经过几番调整,尚未理顺。
强调各级政府责任,展开了最严肃的问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负总责。食品安全事件总是会引发较高的社会关注,打击消费者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