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举办的“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首度详细阐述了针对私募业的监管理念。
“既不能任由行业野蛮生长损害投资者利益,又不能因噎废食阻碍甚至扼杀行业的正常发展。”李超观点鲜明地为监管立场定调,要遵循适度监管的理念和扶优限劣的宗旨,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做好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私募基金行业当前存在三大问题。”李超对私募业的沉疴旧疾开出了“病历单”。
第一是市场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违规运作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基金募集环节,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他强调,比如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投资者超过法定人数限制,利用资金认缴制或通过收益权拆分销售等方式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违规保本保收益等。
第二是行业潜在风险大,非法集资呈频发状态。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和房地产基金备案为股权投资,但在负债端向投资者承诺高收益,一旦出现风险,或资金周转困难,即面临兑付风险。部分管理人机构在资金链断裂后跑路,导致投资者损失无法挽回。
李超称,近两年,不少投资基金进入到兑付的高峰期,在经济增速放缓、市场调整的状况下,违约和跑路事件增多,特别是2014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爆发了多起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不仅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还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声誉。
依法管理私募业的前提是有法可依,但目前仍属空白。因此,在李超看来,第三点是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对规制行业具有重大意义的《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尚待推出。”李超坦承,针对私募基金这种特殊业态的税收政策有待进一步的明确和完善,并且监管和自律规则尚属起步阶段,体系的完整性、分类监管和差异化安排等方面,仍需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李超提出,未来将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