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和进一步做好营改增一次性业务办理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再次推出一系列办税便利化举措。
一是延长纳税申报期,确保首期申报顺利完成。二是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三是明确兼营增值税、营业税业务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方式。四是明确汇总纳税金融机构发票使用办法。五是已领发票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六是公示流程增配力量,优化营改增一次性业务办理纳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