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侵害消费者权利的现象,霸王条款最为坑人之处就在于,以一种明目张胆的方式公然引消费者入彀,造成事后维权困难。在一些霸王条款付诸于实践的过程中,经营者与消费者处于严重不对等地位。
经营者长期深耕某一领域,对行业内幕了如指掌,在设计霸王条款时又是煞费苦心,将文字游戏玩到极致,钻法律空子无孔不入,力求达到伤人于无形的效果;对于一些消费者来说,尤其是文化层次较低、年龄较大的消费者,初次购买某些商品或者服务时,基本上是两眼一抹黑,纯属门外汉,再被舌绽莲花的经营者一忽悠,哪里还有识别霸王条款的能力?
霸王条款的出现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某种必然性,为了真正解决好这一问题,就要赋予消费者更强的抗衡霸王条款的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为通畅的司法救济渠道是非常务实而有效的举措。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对此指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作为维护消费领域公共利益和实现对消费者集体救济的有效路径,是清理消费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重要手段。如果凭借此次司法解释出台的东风,再加上此前新消法中对于霸王条款的相关规定,能够帮助广大消费者不断发起针对霸王条款的公益诉讼,那么霸王条款将会深陷消费者群起而攻之的汪洋大海,最终结局将是无处遁形、抱头鼠窜。
从法治市场经济的建设路径看,是时候给予消费者更多法治保障了。过去市场经济发展强调效率,这就可能导致偏向于经营者,追求经济总量攀升和经济效益提高。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市场经济发展应该注入更多公平公正性,增大消费者的话语权,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法律武器、维权工具是大势所趋。在这样的良好形势下,消费者自身也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要善于从法律角度发现并反击霸王条款,不要动辄采取一些过激乃至违法违规的维权方式。
如果消费者都能够做到真心信仰法治、灵活运用法治,那么不仅霸王条款将失去生存的空间,而且整个市场环境和社会治理体系都将大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