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7   星期日    站内搜索
字号大小:
0

15省区市试点地方国库现金

2016-04-15 16:52:50    作者:沈世英
核心摘要: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通知,确定天津、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为2016年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通知,确定天津、河北、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为2016年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地区。通知明确,各试点地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央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办理质押,地方政府债券不受发行主体限制可跨地域质押,试点地区不得指定特定质押品种。

两部门通知要求,此次纳入试点的地区要严格按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实施细则,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实施。

媒体聚焦更多

五大行高管年薪或难逃“腰斩”命运
央企高管降薪风声渐起,作为金融业里最“高大上”的国有五大行(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或将最先受到冲……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版权声明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