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以逃避境内法律法规和监管,行为更加隐蔽。
工商总局介绍,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简单讲,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工商总局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