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在网购领域,口碑评价是影响买家购买决策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而由网络差评引起的消费纠纷屡见报端。据媒体日前报道,北京市民郭女士因其网购衣服到手后不如意,给了卖家一个“中评”,谁想此后便惨遭骚扰电话“轰炸”,接到了近700个电话。郭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这暴露出网购市场监管的缺陷。
网购评价体系的乱象需要相关部门的进行监督规范。根据工信部“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网购是大势所趋,买卖双方以及第三方平台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互守交易契约。网上购物,只要买家不是对商品、对商家进行恶意地攻击,是真实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商家都不能进行疯狂的报复。“对于卖家而言,一个差评就把苦心经营的网店搞垮,是不公平的;其次,对于买家而言,给个差评就遭到骚扰,这样会侵犯他们正常评价的权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助理分析师姚建芳曾表示。网购评价体系存在漏洞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网购信用体系已势在必行。
首先,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完善网购信用体系。业内人士建议,商品评价体系应该多元化。一方面,商品评价对象应该扩展,要把平台、快递商、厂家等纳入评价体系;另一方面,评价指标不应仅限于商品质量和店家服务,还要包括包装、快递速度、网页设计、营销活动等。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更充分地了解商品和经营者,给出更全面的评价。当出现问题时,也能尽快明晰责任,进行公平处理。
其次,作为网购监管主体的工商和公安部门,有义务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相关部门应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进行监管。
再次,电子商务平台应当承担起监督的职责。对于近来发生的中差评争议,电子商务平台多采用扣分、屏蔽店铺搜索或账号限制等处罚,这对违规店家的震慑作用不大。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要建立一个开放客观的信用判断体系,以诚信为标准达到优胜劣汰。
消费者其要诚信地以自身交易效果予以评价,遇到卖家“骚扰、恐吓”的行为,要保留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