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工商部门出台了《网络经营者链接电子标识管理暂行规定》。
据了解,电子标识的审核、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却是网络经营者表明诚信态度,防范证照被冒用、篡改的办法。
未来,消费者将可通过点击经营者网站上的电子标识,获知经营者信息,避免选中不良商家。
据了解,电子标识的获取完全免费,需要经营者通过网站提交材料申领。申领以后,经工商部门7个工作日内审验完成,并经过在广西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即可获得电子标识。、透明化,出现纠纷易追根溯源。
广西工商部门发放的电子标识“logo”,带有“工商网监”字样的国徽。电子标识位于第三方平台网站或自营平台网站的页面下方,是一个可以点击的标识。点开电子标识以后,里面会显示网络经营者的注册号、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住所等信息公示。
工商部门提醒,网络经营者未公开电子标识或营业执照登载信息的,可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网络经营者仿冒、伪造电子标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电子标识的,一旦被发现,将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