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餐厅公然在网上叫卖,就是把网络平台当成了无拘无束的“自由市场”,网络平台提供者也把自己当成了“自由市场”规则的制定者,要不要谁加入,要不要管理,完全由自己自由决定。深圳监管部门对网络外卖平台“出手”调查,用实际行动表明这样的“自由市场”是不允许存在的,而且还必须对平台提供者依法惩处,如此才能为“舌尖安全”打上一个必不可少的补丁。
餐厅无证,也就意味着生产的食品难有安全保障。我们平常上餐馆,一般都能在餐馆显眼的位置看到《餐饮服务许可证》,这是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从事餐饮服务必须取得的基本资质,否则就是违法经营。对实体餐馆的这一要求,可谓老少皆知,可当餐馆搭上“互联网十”的快车后,许可证就可抛开不管、虚拟化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已经正式实施,该法第62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除了应当对网上餐厅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外,还应当审查其餐饮服务许可证。
网络平台提供者如果没有依法履行审查职责怎么办?监管部门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1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最高可吊销平台许可证。除了行政处罚外,平台还需与网上餐厅在民事责任方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害。平台既然接纳了网上餐厅,就得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监督其依法经营,对网上餐厅的违法经营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还必须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这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餐厅更非“舌尖安全”的法外之地。网络平台提供者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审查职责,防止网上餐厅无证经营,而且要对网上餐厅的经营行为依法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防止网售外卖食品质量不安全。只有网络平台提供者依法履行好义务,不把平台当“自由市场”,无证餐厅就不可能有到网上叫卖的机会,外卖食品质量存在隐患的商家也同样无法在平台生存下去,网上餐厅食品安全就有了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