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花聚坤) 近日,《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公布,正在征求意见。为迎接这一物管新规的出台,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试点工作方案》,宣布明年起南京将在一批试点小区实行物管投诉登记受理,并开启维修基金两天审核的应急使用通道。
《方案》明确,将在试点小区建立实名投诉登记受理制度,房产、建设、规划、民政、城管、公安、质监、物价、人防、环保等部门公布本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直接受理小区内相关投诉,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同时,由属地街道在试点小区建立由社区、公安机关、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业主自治、物业移交、社区共建等重大物业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