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纪奎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了部署和安排。这是我国审计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也是我国首次从国家治理高度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出的总体部署和安排。
审计全覆盖为首要任务
2015年“审计全覆盖”成为高频词,在百度上输入该关键词,可以搜索到近300万条信息。到底覆盖了哪些审计内容,使其关注度如此之高?
据了解,“审计全覆盖”主要是通过加强审计资源统筹、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此次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完善审计制度的八大任务中,将其列为重点任务,足见其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推进审计全覆盖要把握3方面要求,一是党政同责、同责同审;二是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三是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全覆盖。”审计署政策研究室主任郭彩云解读《框架意见》时表示。比如,首先是确定审计周期,在一定周期内有计划地推进全覆盖;其次是确定审计频次,对重点对象每年审计1次、其他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再次是确定审计方式,灵活采取年度常规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联网审计等方式。
如何实现有深度、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未来实现审计全覆盖,一要靠资源,二要靠技术。”郭彩云说。此外,《框架意见》对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进行了明确,比如,将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等。
破解地方审计条块掣肘
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看来,此次改革很有特色的一个方面,就是探索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这个问题是多年来在审计工作中没有破解的问题。”他说。
为何难以破解?吴江解释说,原因在于存在条块的矛盾,“条”即主办的业务,“块”即每个层级的政府。这两者间在行政运行机制中有很多掣肘,“层级太多会妨碍业务的展开,同时‘条条’太强又会影响地方的积极性。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是解决条块掣肘的一项重要探索。”他表示。
加强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同时,干部管理权限也在此次改革中进一步推进。《框架意见》显示,提出省级审计机关正职、副职领导干部任免,须事先征得审计署党组同意或征求意见,同时强调上级审计机关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
按照《框架意见》要求,2015年将在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贵州、云南等7个省市进行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干部管理、地方审计机关经费、资产管理,及业务方面的力量统筹组织。
新建专业技术序列
随着《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实施,审计工作职业化改革也将启动。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谢志华说,审计既要审查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又要监督其行为的合规合法性,更要评价其行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既要监督政策落实,也要监督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所有这一切,都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因而需要审计人员更加职业化。
郭彩云说,根据框架意见,这将涉及四个方面:一是要建立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二是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三是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完善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也就是说,审计队伍除了现在科长、处长、局长这些行政序列以外,将来会专门设一个专业技术类序列。”吴江表示,这和国家公务员制度中规定可以设立专业技术类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