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提示称,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方面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这一消息旋即引发网友热议。
在众多旅游乱象之中,不合理低价游已然成为重灾区。最近出现的一些导游强迫乘客购物事件,部分源于不合理低价游。有需求才有市场,在继续规范旅行社从业行为,打击低价游等违法现象的同时,对游客予以约束,有助于解决治理“一头热”的局限,以此提高行业整肃的效力。什么是不合理低价游?国家旅游局9月29日发布的《关于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列举了5种不合理低价游的标准,比如,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其实,游客要找到某条线路的价格标准并不难,要么在旅行社进行查询,要么登录相关官网进行查询。
明知不合理低价游有风险,然而依然有游客主动迎合,甚或为了逃避监管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这样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理。其一,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非真实性的虚假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利于当事人维护权利;其二,为了遏制不合理低价游的生存空间,有效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并保护消费者权利,对游客故意参加不合理低价游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尤为必要。这样能让游客切实履行好自身的消费责任,从而成为权利保护的“第一责任者”。其实,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源头是旅游经营者,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游客权益,主要的努力方向还是把相关的法律、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的监管。扎紧篱笆、筑牢红线,让违规的旅游经营者承担必要的责任,而不是琢磨该怎样制约游客、问责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