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保监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对保险法进行修改。
据了解,本次保险法修改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保险领域各项改革创新任务,通过本次修改保险法,进一步规范保险活动,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本次保险法修改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监管,鼓励改革创新,既释放市场活力,又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保险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贯彻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放开前端管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立足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实际,集中对保险业法部分进行修改,重点修改实践需求强烈、各方意见一致的内容。四是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为改革创新预留法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