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平)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沈阳市商品房销售,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商品房促销工作的通知》。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沈阳暂时提高了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
《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暂按以下规定执行:容积率1.0以上、单套总价300万元以下、单套建筑面积标准在168平方米以下,政策执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据了解,过去,沈阳市的普通自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单价在每平方米11230元以下(全装修住宅可上浮1000元,装配式住宅上浮300元,全装修+装配式住宅上浮1300元)的住房。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即为非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