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同意四川省泸州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亿元泸州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本期债券是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第一只专项企业债券,也是《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以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第一只项目收益债券。
今年4月,为加大债券融资方式对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和六大领域消费工程的支持力度,拉动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5月,国家发改委又试行了《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并于7月底正式发布了《项目收益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项目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