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毅) 针对汽车市场存在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从本月起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霸王条款等5项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目前汽车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坚持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汽车市场秩序。
据悉,整治将从本月起持续到年底,重点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商业贿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合同格式条款5种违法行为。
一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二是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三是商业贿赂行为:在商业车贷、汽车担保、旧车置换、车损定价等方面给付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等。四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五是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汽车销售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