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毅) 在商务部日前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品流通法》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将围绕如何在内贸流通领域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等核心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遵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立法程序,向国务院和国家立法机关报送草案。
沈丹阳在介绍拟订《商品流通法》的背景时表示,将《商品流通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多部促进流通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陆续出台,但内贸流通领域尚无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法规。拟订《商品流通法》不仅必要,而且比较紧迫。因此,国务院决定由商务部负责尽快起草这部法律并争取推动出台。
“《商品流通法》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遵照《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立法程序,向国务院和国家立法机关报送草案。”沈丹阳说。
pt�>o�X�py�-kern �10�X�py�>根据规定,企业应该按规定时间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否则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损害企业信用。截至7月14日,全国274.7万户企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占应公示企业的14%,纳入工商总局“黑名单”库并实行准入限制的自然人共计183.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