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雪峰) 记者日前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拟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意见》,对样品抽检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不合格商品将责令经营者立即停售。
据了解,该《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意见》对样品抽检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网络抽检的样品应当由买样人员按照抽检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网络交易的方式购买样品和备份样品。收到样品后,由买样人、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共同拆开邮寄包装、查验,对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通知网络商品经营者。意见中提到: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被抽样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此外,发现并认定商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立即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采取停止该商品线上及线下的销售、,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
知名IT律师赵占领指出,《意见》的推出,对于商家和第三方平台来说,也是权益的保障。处罚结果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可以强化监督力,对售假商家和平台形成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