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个人信息泄露的消息却屡见报端,保护个人信息已经刻不容缓。在呼吁树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行业自律的同时,立法监管也必须跟上。
“互联网+”加速了信息通信深度融合,降低了信息鸿沟,但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已显现于日常生活的多个领域。在“互联网+”的时代,网上“留痕”的个人信息比过去更为复杂,应用领域更多、价值更大,进而给个人带来的潜在风险也在增大,个人信息保护成了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难题。 近年来,从天涯、淘宝、汉庭到12306官网,大规模的信息泄露频发,每一起事件的发生加剧了社会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担忧。而个人信息泄露除了通过一些社会组织流出之外,还有一些不法商家或个人通过问卷调查、网络注册、会员登记等方式获取,甚至微信各类测试火爆的背后,有一些测试就有搜集个人信息的嫌疑。从不少媒体已经曝光的情况中可以发现,就医、求职、买车、买房、买保险,或办理各种会员卡时,填写的个人信息都有可能被泄露。
在我国现有法律和规定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是有法可依的,如国信办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主要从行业资质、隐私保护、实名注册、备案审核、内容限制等方面对即时通讯平台及用户行为进行规范,并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另外,消费者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维护自身权益。刑法也明确规定了非法获取、提供或出售个人信息,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目前我国仍然缺乏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给予详细的规定。但是,与大数据、个人征信、物联网、移动金融等越来越多的新兴业态在互联网上的加速发展相比,其相应的制度规制并未完善、细化。
在“互联网+”下,大数据的应用为众多电商所热衷,通过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搜集到的用户个人喜好等信息,分析出个人的行为特征。目前,互联网的普及使个人信息完全在网上“不留痕”很难做到,哪些是企业可以搜集使用的个人信息,哪些个人信息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还存在一个相当模糊的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