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芸锋
日前,记者调查发现,各地食品溯源体系标准不一,由企业自建的食品溯源平台缺乏监管,变相衍生出了借助溯源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的乱象。有的食品张冠李戴,乱贴追溯码;部分原产地品牌的溯源码,变成了企业的牟利工具;消费者能查到的溯源信息也是参差不齐。更有甚者,企业提供追溯码的定制服务,200万个起定制,价格为0.02元~0.08元/个,产地等追溯信息却完全由定制方自行掌握。
食品质量追溯体系起源于欧盟,2000年,欧盟为了防御“疯牛病”出台法令,要求在欧盟及各成员国务必建立牛肉产品溯源系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唯有完全具备可追溯效力的食品,才能在欧盟各国上市销售或进口到欧盟各国市场。
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使得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前世今生”可查可知,既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也更便于食品安全监管。
10多年来,世界上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出台了食品安全溯源的相关法律制度。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并非空白,《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农业品质量安全法》等都有相关的规定。尤其是今年4月刚刚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42条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然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尽管我国法律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的主体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此的主动性不够、可信度也还存疑,因而监管的积极介入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