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清源) 记者日前从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绿园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增强执法公信力,该局为监管服务和行政执法业务科室配备了28台执法记录仪。
据了解,绿园分局配发的执法记录仪是集录像、拍照、录音、数据输出等功能于一体的取证执法设备,具有重量轻、体积小、佩带灵活方便、续航时间长等特点,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投诉、调查取证、调解消费纠纷等公务执法时,必须启用执法记录仪采集证据、还原执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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