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文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公告〔2015〕第9号,中国人民银行将取消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批。业内人士指出,央行9号文放宽了诸多债券交易的限制,将大幅提高交易流通的效率。
中债资信政策研究部总经理杨勤宇表示,根据公告,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完成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后,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人民银行不再进行审批。同业拆借中心收到完整的债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债券交易流通手续,与此前20日内做出审批的规定相比,期限大幅缩短。
与此同时,央行9号文还进一步放开了诸多交易限制,强化事后的信息披露。民生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员李奇霖指出,放开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资产进行债券回购交易权限,只需向同业拆借中心信息披露,而此前发行人禁止擅自或变相以自己发行的债券为标的资产进行债券交易。同时,放开与母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其他子公司以及自营账户与其资产管理账户进行债券交易权限,仅强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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