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8   星期四    站内搜索
字号大小:
0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修改发布

2015-06-01 09:33:26    作者:记者 宋毅
核心摘要: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修改后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认证机构设立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本报讯 (记者  宋毅) 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修改后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认证机构设立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凡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在其取得法人资格后,均可申请设立认证机构。

 

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静说,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并完善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程序,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近期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办法要求放宽认证机构审批条件。取消了专职认证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格和能力的规定;取消了外方投资者在华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认证机构的中国合营、合作者应当为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具有3年以上认证从业经历的认证机构或者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规定。

 

办法还取消认证新领域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取消了出资人提供相关资信证明的规定;认证机构申请扩大业务范围时,取消认证机构从业1年以上,并且1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限制。

 

另外,办法延长许可期限,简化许可程序,缩短许可时间;加强认证机构从业规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媒体聚焦更多

五大行高管年薪或难逃“腰斩”命运
央企高管降薪风声渐起,作为金融业里最“高大上”的国有五大行(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或将最先受到冲……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 杭州明日起全面放开住房限购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版权声明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