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毅) 截至去年底,质检总局共对肉类产品、乳制品、水产品、燕窝等产品的14465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注册。对输华食品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实施备案,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主体责任。共备案境外出口商76782家,境内进口商19108家。
去年,共对3503批次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退运或销毁措施。二是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风险监控,每年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去年,对44种进口食品中161种有毒有害物质开展了风险监控。三是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风险预警,对口岸检验检疫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风险警示通报,采取控制措施。去年,共发布81个进口食品风险警示通报。
进口后严格后续监管。一是要求进口商建立进口食品的进口与销售记录,完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对不合格进口食品及时召回。二是实施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良记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处罚力度。去年,共有31家境内外企业被列入进口食品企业不良记录名单。三是实施进口商约谈制度,敦促进口商履行好进口食品的主体责任,保障进口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