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宋毅) 日前,工信部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强化对汽车生产企业对有毒物质的管理,加速开发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这也是我国首部在汽车制造领域强化有害物质管理的办法。根据推进时间表,该办法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汽车生产企业作为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生态设计,遵循易拆解性和可回收利用性的设计原则,采用合理的结构和功能设计,选择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绿色环保材料和易于拆解、利用的部件,应用资源利用效率高、环境污染小、易于回收利用的绿色制造技术;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在全产业链落实有害物质及材料标识要求。
据悉,汽车生产企业应在新产品获得生产公告6个月内,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汽车有害物质信息表》,对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和信息的,将会受到责令限期改正,或将名单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