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雪峰) 近日,全国质检系统2014年度普法工作会在京召开,会上,质检总局成立了法治专业委员会,并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梅克保表示,法律顾问在质检总局的改革发展当中,特别是在普法的过程当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积极发挥专家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记者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9月提出了“全面建设法治质检”的目标要求,开始了法治质检建设工作,经过四年的努力,法治质检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梅克保介绍称,“全面建设法治质检”工作的开展使法治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基本建立了适应质检事业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体系。
梅克保会上还提出了质检系统法制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比如“量”与“质”的问题。“量”的不足在于,质检系统内的法律法规都很专、很细,缺少像《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这样的综合性法律。另外,一些法律的“质量不高”,如《标准化法》、《商检法》等已经有25年没有修改,已经严重过时、滞后。而解决这些问题要从立法、修法的工作抓起。